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貴州省分公司享有的遵義浙商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債權擬轉讓的預披露公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貴州省分公司享有的遵義浙商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債權擬轉讓的預披露公告
項目編號:QYJR-2024-016(預)
轉讓底價:面議
掛牌公告期:長期
類別:債權
一、轉讓方簡況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貴州省分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qū)新華路102號 | |
負責人 | 張旭東 | |
注冊資本 | / | |
機構類型(經濟性質)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915200007143075654 |
二、債權簡況
該項目債權由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貴州省分公司(以下稱“中信金融貴州公司”)、遵義浙商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稱“浙商房開公司”)、貴州省遵義市鼎誠屹合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稱“鼎誠屹合公司”)、遵義藍之諾裝飾有限公司(以下稱“藍之諾公司”)先后進行兩次債務重組而產生。
(一)主債權情況
本項目涉及兩筆債權:
(1)16浙商:2016年12月12日,鼎誠屹合公司、藍之諾公司分別與中信金融貴州公司、浙商房開公司簽訂了編號為‘貴州Y25160085-1’、‘貴州Y25160085-2號’的《債權轉讓協議》,將兩份協議項下2.33億元債權轉讓給中信金融貴州公司。同日,中信金融貴州公司與浙商房開公司簽訂了編號為貴州Y25160085-3號的《還款協議》對上述轉讓債權進行了確認,中信金融貴州公司同意該筆債權寬限期為36個月,即2016年12月15日至2019年12月14日。寬限期補償金比率為13%/年,按季支付,每自然季末月20日為支付日,逾期則補償金比率在原基礎上增加50%,則補償金比率為19.5%/年,且債務人自逾期日至清償日對未付本金及寬限補償金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該債權到期日為2019年12月14日。截至2023年6月20日,中信金融貴州公司對浙商房開債權本息余額合計44254萬元,其中:重組債務本金18640萬元,2021年12月9日前欠付重組寬限補償金7303.26萬元;上浮重組寬限補償金3348.73萬元;違約金8028.02萬元。
(2)17浙商:2017年11月28日,藍之諾公司與中信金融貴州公司、浙商房開公司簽訂了編號為‘貴州Y25170097-1號’的《債權轉讓協議》,將項下2.2億元債權轉讓給中信金融貴州公司。同日,中信金融貴州公司與浙商房開公司簽訂編號為貴州Y25170097-2號的《還款協議》,確認浙商房開公司因貴州Y25170097-1號的《債權轉讓協議》而對中信金融貴州公司負有2.2億元人民幣債務。中信金融貴州公司同意該筆債權寬限期為24個月,即2017年11月29日到2019年11月28日。寬限期補償金比率為13%/年,按季支付,每自然季末月20日為支付日,逾期則補償金比率在原基礎上增加50%,則補償金比率為19.5%/年,且債務人自逾期日至清償日對未付本金及寬限補償金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中信金融貴州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同意該筆債權延期24個月,則該筆債權到期日為2021年11月29日。截至2023年6月20日,中信金融貴州公司對浙商房開債權本息余額合計40746.75萬元,其中:重組債務本金19639萬元,2021年12月9日前欠付重組寬限補償金7100.8萬元;上浮重組寬限補償金1476.06萬元;違約金5224.63萬元。2021年12月9日之后欠付重組寬限補償金、上浮重組寬限補償金、違約金等共計7306.27萬元。
項目名稱 | 欠付本金 | 欠付利息、違約金 | 欠付本息 |
16浙商 | 18640 | 25614 | 44254 |
17浙商 | 19639 | 21107.75 | 40746.75 |
合計 | 38279 | 46721.75 | 85000.75 |
(二)抵押擔保情況
債務人浙商房開公司用其所屬“唯一國際”項目部分在建房產及土地對該債務提供抵押擔保并依法辦理了抵押登記。
16浙商項目剩余抵押物面積為33069.58平方米,其中住宅11147.79平方米,商業(yè)21921.79平方米,按照2020年5月的動態(tài)評估總價為42767.77萬元。本金抵押率為43.58%。
17浙商項目剩余抵押物為“唯一國際”項目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權面積29100㎡(評估價值為59372.73萬元),商業(yè)在建工程7862.48㎡(評估價值為3102.43萬元),按照2020年5月的動態(tài)評估總價為62475.16萬元,另于2020年10月,浙商房開將“唯一國際”項目12號樓的187套共26297.03㎡辦公用房在建工程辦理追加抵押至中信金融貴州公司,根據2022年評估報告顯示,其中已完成主體工程建設的9017平在建工程評估值為7671萬元,因此總估值為70146.16萬元,本金動態(tài)抵押率為28%。
目前抵押物情況如下:
序號 | 項目 | 抵押物 | 樓層/權證 | 面積(㎡) | 估值(萬元) |
1 |
16浙商 | 住宅97套(11147.79㎡) | 3號樓(4套) | 397.41 | 6935.04 |
7號樓(56套) | 5636.01 | ||||
8號樓(37套) | 5114.37 | ||||
商業(yè)585套(21921.79㎡) | 3、4號裙樓-1層 | 713.6 | 35832.73 | ||
3、4號裙樓1層 | 3019.59 | ||||
3、4號裙樓2層 | 4286.71 | ||||
3、4號裙樓3層 | 3374.51 | ||||
3、4號裙樓4層 | 8555.48 | ||||
3、4號裙樓5層 | 1971.9 | ||||
2 | 17浙商 | 商業(yè)193套(7862.48㎡) | 3、4號裙樓-1層 | 160.34 | 163套,2712.4萬元 合同上記載30套為390.03萬元 |
3、4號裙樓1層 | 571.88 | ||||
3、4號裙樓2層 | 122.16 | ||||
3、4號裙樓3層 | 260.32 | ||||
3、4號裙樓6層 | 2469.24 | ||||
3、4號裙樓7層 | 2716.56 | ||||
3、4號裙樓8層 | 1561.98 | ||||
土地使用權(7塊,共29100㎡) | 遵匯國用(2015)第33號 | 4195 | 3號裙樓 | ||
遵匯國用(2015)第34號 | 5159 | 4號裙樓 | |||
遵匯國用(2015)第30號 | 1352 | 5號裙樓 | |||
遵匯國用(2015)第35號 | 2168 | 5號裙樓 | |||
遵匯國用(2013)第85號 | 6446 | 5號樓 | |||
遵匯國用(2015)第25號 | 3930 | 6號樓 | |||
遵匯國用(2013)第87號 | 5850 | 12號樓 | |||
59372.73萬元 | |||||
12號樓 | 9017.15 | 7671.59 |
三、訴訟執(zhí)行情況
基于遵義浙商在中信金融貴州公司另一濰坊項目已進入執(zhí)行程序,中信金融貴州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向貴陽鐵路法院對上述抵押物申請執(zhí)行。經查看相關資料顯示,住宅部分已全部被私售或用于抵債,尚有尾款約316.77萬元(根據遵義浙商自述尚有2000余萬元)可待執(zhí)行回收;商業(yè)部分抵押物中,有313套被私售或用于抵債,尚有尾款約2027.75萬元可待執(zhí)行回收。
目前上述兩項目已于2021年12月14日在貴陽中院立案,現已與債務人、擔保人完成訴前調解,法院已于2021年4月下達相關裁定文書?,F中信金融貴州公司已向貴陽中院對兩項目申請執(zhí)行。目前中信金融貴州公司已對20930平米的商業(yè)抵押資產申請司法拍賣,目前一拍、二拍均已流拍,現處于變賣程序中,變賣價值為評估價的9折即11343.43萬元。
特別聲明
1.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轉讓方應按規(guī)定如實披露項目信息,并對其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對轉讓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通過自身網站及相關媒體發(fā)布的項目信息并不構成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對任何項目的任何交易建議。意向方應不依賴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對項目的相關情況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和充分了解,對是否受讓項目及受讓項目后可能發(fā)生的費用和存在的風險自行作出充分評估,并獨立承擔所有風險,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以上信息僅供意向方參考,轉讓方不對其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聯 系 人:趙經理
聯系電話:15085914974